体育教学部器材管理入库制度

1、库房必须建立明细账目,每学年结束前,器材保管员须将仓库物品清单上报体育教学部。物品入库,须办理入库手续,核查清楚后方可入库。

2、领用教学用器材,均由器材室管理员办理,交旧换新(单纯消耗性物品除外)。

3、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。特殊情况必须经体育教学部批准办理手续,并按时归还。

4、领用运动服装、器材,须经体育教学部主任批准。各教练员带队负责,组织队员逐一办理借用手续,手续不全者不得出库。

5、教师个人借用库房用品,须在借条上注明归还期限,体育教学部主任批准后,办理借用手续。

6、所借任何物品用完后应及时归还,任何人均不得将借用物品转借他人或占为已有。

7、校内其它单位或外单位需借用库房物品,须经体育教学部主任批准,借条上加盖单位公章,注明还期,经手人签名后才可出库,如有损坏丢失,按所借物品原价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