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教学部青年教师试讲规定

为了加强对年轻教师的培养,使其能更快成为体育教学的骨干力量,更好地完成自己的体育教学工作,特制定本规定:

 

1.     体育教学部成立以体育教学部主任为组长的“年轻教师试讲”评价指导小组,成员为教学部副主任及各专项教学研究小组组长。

 

2.     评价指导小组每次听课(看课)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。

 

3.     试讲青年教师应积极准备,认真备课,并于每次试讲前三天将教案交评价指导小组审阅,经评价指导小组组长签字认可后方可“进课堂”。

 

4.     评价指导小组在听课后应认真填写“体育教学质量评估表”。并本着严肃、客观的态度对试讲教师上课过程中对教材的选用、组织教法、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。

 

5.     评价指导小组在课后应对试讲教师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,提出以后改进的方向。

 

6.     试讲教师要虚心听取评价指导小组老师的意见和建议,并积极的改正自己存在的缺点和不足,力求尽快适应公司体育教学工作。